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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科“全民国防教育月”倡议书
信息来源:省国科资公司  ‖  发稿作者:国科公司综合部   ‖  审核人员:综合管理部  ‖  审批人员:综合管理部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  查看6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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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在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我们迎来了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我们共同的责任。9月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九一八事变”发生日和烈士纪念日。回顾历史,是无数革命先烈铮铮铁骨战强敌、血肉之躯筑长城、前赴后继赴国难,创造了我们当前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司系统职工国防教育,提升职工国防素养,在此我们特向公司系统发出倡议,呼吁每一位职工铭记历史,居安思危,实践国防,从我做起。

(一)学习国防知识。要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要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史为鉴,知史爱国。要不断强化英雄模范典型宣传,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全面增强职工的国防意识、爱国情感、强军意志、行动自觉。

(二)讲好红色故事。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等,让这些具体而生动、通俗而深刻,蕴含着革命思想和优秀文化,洋溢着“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红色故事,夯实革命传统,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

(三)践行国防义务。要培养民族精神的主动自觉性,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要传承红色革命精神的内在价值性,继承革命传统,发扬革命精神,使红色基因渗进血液、浸入心扉。要坚持爱党爱国爱军的高度统一性,将习近平强军思想融入全民国防教育的各领域、全过程,着力增强公司系统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军的深厚感情。

(四)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提升职工国防素养。

同志们,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来临之际,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国防教育工作和国防建设中来,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在人人重视国防、关心和支持国防上做出新的探索,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和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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