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守初心 警钟长鸣筑清廉
信息来源:省国科资公司 ‖ 发稿作者:孵化器公司
‖ 审核人员:综合管理部 ‖ 审批人员:综合管理部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 查看489次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及省国科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6月27日上午,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器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党员及重点岗位人员12人,前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零距离”、“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此次警示教育通过现场开庭审理被告人孟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完整还原了孟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孟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每一个环节,对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都是一次纪法意识的再强化。近2个小时的庭审,清晰再现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此次庭审让现场旁听的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震撼心灵的思想洗礼、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切实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醒。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孟某某认罪认罚,当庭忏悔,他表示“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不仅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也给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我辜负了单位的信任和家人的支持,真的很后悔”。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做到:一是以案为鉴,时刻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反面案例为警戒,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以案明纪,提升自身修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以案促改,持续转变作风,自觉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担当作为,以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清廉的作风,抓好本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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