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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科学院党支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信息来源:省国科资公司  ‖  发稿作者:省环境科学院   ‖  审核人员:党群工作部  ‖  审批人员:党群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  查看5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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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9月21日,省环境科学院党支部书记何海云同志结合“促团结 聚合力 喜迎二十大”活动,讲授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专题党课。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部门负责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党课从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注入新的时代内涵,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青海奋力开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新征程三个方面客观准确地阐述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民族理论的丰富、创新与发展,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以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巩固共同性文化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和鼓励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推进各民族传统文化在传承保护中实现创新交融,不断树立中华民族良好的文化形象。

  何海云同志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在法律上保障各民族团结互信,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

  何海云同志强调,公司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贡献力量。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融入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中华民族历史、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上来,进一步提高公司各民族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平时工作的始终,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将民族团结进步与精神文明创建、党工团主题活动、业务工作开展结合起来,营造公司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以树立典型为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积极宣传科研创新、市场拓展、扶贫工作等方面中取得的业绩和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四是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教育干部职工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牢固树立各民族一律平等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五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建活动中,在公司内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依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公司职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六是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全力推动创新发展。党支部班子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紧密围绕业务狠抓公司党建工作。经营班子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内部管理,各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拓展业务,全体干部职工尽职尽责、踏实工作,科研和咨询不断取得新成效,公司良好形象和能力水平不断得到政府和市场的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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