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 抓紧抓实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
信息来源:省国科公司 ‖ 发稿作者:省建筑科学院
‖ 审核人员:党群部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 ‖ 查看1867次
2020年8月31日,省建筑科学院召开党员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曹一平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研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之“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相关篇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黄坤明同志发表的署名文章《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一直以来,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登高望远、自信开放、团结奉献、不懈奋斗的“新青海精神”,深入践行勤于学习、敢于担当、高效精干、团结奋进、一专多能、敬业实干、精益求精的“建研精神”,加强建研阵地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曹一平同志对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如下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要意义。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理和基本方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和统一到党的理论和指导思想上,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掌握新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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