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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院党总支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专题会议
信息来源:省国科公司  ‖  发稿作者:化工院   ‖  审核人员:党群部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  查看1538次
   根据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纪委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2020年1月14日,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党总支委员会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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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党总支书记全宏毅同志向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传达了省国科公司党纪委《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会上,全宏毅同志代表党总支委员会,向2020年度全体受聘中层以上干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要求,要求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对我院春节期间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提出要求,全体干部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领导,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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