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入库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
入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化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现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协作能力强、执业水平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备选服务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青海省国有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科集团”)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轻资产省属国有企业,主要管理省属转制科研院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团现有13家二级出资企业,主业包括科技创新服务和工程咨询服务两大板块。在科技创新服务领域,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转移与转化、科技政策咨询、科技规划及评估、创新载体运维、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技术培训及研发投入评价等第三方服务,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工程咨询服务领域,面向建筑、煤矿、化工、水利等多个行业,提供除工程施工以外的所有业务,包括规划、设计、咨询、监理及检验检测等全流程服务。
二、选聘范围
本次公开选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以下四类: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中标机构将受邀为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相应领域的专业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年度报表审计、专项审计、验资、税务咨询、内部控制评价及其他相关审计鉴证与服务。
2.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查、合同审定、项目论证、纠纷处理、法律培训等)及其他法务支持。
3.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各类工程、货物及服务的招标代理、采购咨询、流程管理等服务。
4.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以及其他相关的资产评估服务。
四、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资格证书);
3.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违法失信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专业资质与能力
1.会计师事务所
(1)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2)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需在参选事务所备案;
(3)具有国央企或大型上市公司的项目审计经验;
(4)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作为项目主审,履约人与投标人一致。
2.律师事务所
(1)应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有一定规模专职律师,主办律师不少于5人;
(3)在公司商事、国资监管、工程咨询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等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4)服务团队具有合伙人级别律师,履约人与投标人一致。
3.招标代理机构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营业场所;
(2)具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并已归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全省统一登记代理机构库,且代理机构的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
(3)具有国央企或大型上市公司招标代理执业经验。
4.资产评估机构
(1)具备财政部门核准的资格资质;
(2)至少有8名资产评估师,且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年检;
(3)具有5年以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经验。
(三)团队要求
拟派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经验丰富,业绩优良。
(四)其他要求
同意并遵守集团公司关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的各项规定,各项目执行机构应与中选机构一致,不得转接。
五、选聘流程
(一)公告发布: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发布选聘公告。
(二)机构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综合评审: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从综合实力、专业能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五)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围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合作确立: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六、提交材料清单
(一)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
(二)机构情况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组织机构健全程度、内部管理、风控制度、信息化建设、近三年业绩情况、参与的项目情况等内容),附相关佐证资料;
(三)获取的荣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服务承诺书、保密承诺;
(六)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汇总及支撑证明;
(七)其他资料可根据入库须知进行提供。
(注:以上资料优先使用附件模板。若无规定格式,可自拟。)
七、材料提交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均应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报名参选;
(二)各项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按时报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提交时间和地址
1.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7时止(以收到时间为准)。
2.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9楼1915室。
3.收件人:青海国科集团审计合规部。
八、其他事项
参选机构应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或入围资格。无论是否入围,参选材料均不予退还。
青海国科集团对本次选聘事宜享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俞清如
联系电话:18095782537
联系邮箱:qhgkhg123@163.com
附件:1.中介机构入库须知
2.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
3.申请入库承诺函
2025年9月23日
青ICP备17001425号